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号:潘玉梅、陈宁受贿案
发布时间:2024-05-15 18:54:25 编辑: 来源:
导读 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号:潘玉梅、陈宁受贿案】本案涉及潘玉梅、陈宁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构成受贿罪。法院认定其行为严重违
【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号:潘玉梅、陈宁受贿案】本案涉及潘玉梅、陈宁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构成受贿罪。法院认定其行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,依法判处相应刑罚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 案件名称 |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号:潘玉梅、陈宁受贿案 |
| 涉案人员 | 潘玉梅、陈宁 |
| 犯罪行为 |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 |
| 法律依据 | 《刑法》第385条(受贿罪) |
| 定罪结果 | 构成受贿罪 |
| 处罚情况 | 依法判处刑罚 |
该案强调了对职务犯罪的严厉打击,体现了司法机关维护廉洁政治的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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